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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首歌是這樣:


「我想輕輕告訴你 我是愈來愈愛你 愈懂愈愛愈來愈愛
不必紅酒混月光 不假借年少輕狂 我想告訴你愈懂愛 愈愛 愈愛
愈遠愈愛愈近愈愛 愈冷愈愛愈熱愈愛 愈快樂悲傷愈是可愛
愈怕愈愛愈難愈愛 愈深愈愛愈淺愈愛 愈清晨愈下午愈要愛‧‧‧」


剛聽這首歌,覺得很感傷,這世界上到底有什麼樣的感情,是愈愛愈愛?我所經驗到的、所聽到甚至看到的,都不是愈愛愈愛,而是愈愛愈灰心,愈愛愈不愛。究竟能夠愈來愈愛的,會是什麼樣的感情?


不過是歌吧!我幾次這樣告訴自己,歌同童話故事幾乎是一樣的虛無飄渺,不值得相信,我又何必太認真?


然而,在前陣子的方文琳與于冠華事件,我諷刺地又想起這首歌。


我很想問問方文琳,如果早知于冠華是累犯,是那樣的靠不住,那為什麼要遲遲拖到十年等到媒體爆料時才與他離婚?妳在等什麼?


我也想問問于冠華,早在上次媒體擺烏龍時,你就應該知道如果是真的,方文琳會有何等反應,你又為何明知故犯?


一段十年的婚姻,為什麼他們不能愈愛愈愛?如果不能愈愛愈愛,為什麼又要拖到十年?我想,這絕不是媒體或一般大眾所評判,是單方面于冠華的錯而己。這婚姻的失敗,不能愈愛愈愛的原因,其實只在一個原因,他們一直在愛對方與愛自己之間的天平上遊遊盪盪,直到最後選擇了還是愛自己。


有人或許會講,方文琳在外面辛辛苦苦的賺錢養家,不事生產的于冠華不應該不知感恩的劈腿!但這句話是不是表示說,凡辛辛苦苦在外養家者,就不用花太多精神和時間去了解另一半的感受,就不用去盡溝通之責,于冠華到底有沒有拈花惹草的毛病,她可以不用知道?方文琳真的有善盡妻子的角色嗎?因為愛自己,在媒體曝光的第二天她就宣布離婚,不考慮自己的原諒也許會為這段垂死的婚姻帶來新的契機。


于冠華身為演藝人員,其光華卻被妻子蓋住,這對身為男人而言,尤其是台灣這種傳統的文化氛圍,其實是很不好受的。一旦男性的氣慨被女人所取代,自身女性的自憐反而會油然而生,產生懷才不遇的感慨,唯一能夠證明自己男人氣慨的,偷吃或許會是其中的一條管道。因為愛自己,于冠華選擇其它女性對自己的崇拜,男人本色得以揮發重生。


愛自己當然是一定要的,但如果太愛自己,對方在意識或潛意識裡一定會察覺得出來:「即然你那麼愛自己,那麼又何必我來愛你呢?」無法愈愛愈愛,其實只是因為他們沒辦法在愈怕愈難愈悲傷的時候愈愛對方,而是愈怕愈難愈悲傷的時候愈愛自己。


當然,這畢竟是當事人的故事,他們要怎麼決定是他們自由意志的選擇。但旁人,或許可以藉由這個故事,找出妨礙「愈愛愈愛」的因子,在演出自己的故事裡排除掉這些因子,或許真的有希望「愈愛愈愛」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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